中國時報~網購退貨運費自付 研擬開罰
上午11:48 張貼者: John and Mary
網購退貨運費自付 研擬開罰
2009/07/18 03:41唐鎮宇、陳大任/台北報導
中國時報【唐鎮宇、陳大任/台北報導】
消保法規定網路購物七天內可退貨,且消費者不必付運費,但消基會調查十二家購物網站發現,「統一購物便」及知名女性服飾「東京著衣」等六家業者,退貨要消費者自付運費,且部分業者規定貼身衣物、光碟等產品一經拆封即不可退貨,消基會認為明顯違法;多家購物網站則表示將依法律規定,輔導旗下店家改善。
消基會發現,「民視購物網」、「Go My」、「Unimall 統一購物便」,以及「樂天市場」的「捷克星宿」、「奇摩拍賣」的「東京著衣」與「露天拍賣」的「C.U.T.E.99女性網路購物天堂」,退貨得自付運費;其中「東京著衣」更規定消費者三天後才發現瑕疵,要自行負擔退貨來回費用。
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批評業者「完全無視法律存在」,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網購退貨不必附任何理由,也無須負擔任何費用,但業者不但要消費者自己出運費,還自訂退貨期限,明顯違法。
消基會也指出,網拍業者自己訂了一大堆退貨規矩,包括規定貼身衣物不接受退換,或是光碟、衣服、包包不接受退訂。此外,有些購物網站特別註明「請勿試穿」,或規定除非商品有瑕疵,否則不可退貨;還有剪標、下水、包裝不完整就不接受退貨,都被消基會認為違反消保法。
消保官組長吳政學坦承,消保法第十九條確實無罰則,但消保會接到申訴後,會請主管機關處理;消保會目前也正研擬修正《消保法》第56條之一,未來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者就可依法開罰。
針對消基會指稱國內有多家網路購物業者,在消費者要求退換貨時,不但有多種限制,甚至還要求索取費用,包括Yahoo!奇摩、PChome線上購物、樂天市場等業者均表示,未來會配合政府法規,輔導店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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