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視新聞~ 第505個職項 藝術家今組職業工會

上午8:56 張貼者: John and Mary

(2011-02-19 20:00)  公視晚間新聞
歷經2年的奔走,藝術家終於在去年底獲勞委會許可,成為第505個職項,藝術創作者今天下午,正式成立職業工會,藝術家可以開始投保勞保,工會也表示,未來將致力監督政府文化政策,要為藝術家爭取更多的工作權益。
兩年前,台灣這群藝術家以法國和德國的經驗做為借鏡,呼籲政府應該將藝術家看成一項職業,他們在排除萬難下,從公民座談會、遊行、籌備會議,到拜訪立委、公部門等,一切的努力終於在去年的12月16號有了成果,獲得勞委會許可,將藝術家公告為台灣第505個職項。
143253藝術家 李昀珊:社會並不認同藝術家這個身份,例如我們在報稅的時候,稅務是沒有藝術家這個部分,譬如去外面接案子,幫私人或公家工作的時候,年度要繳稅都會遇到很多問題。
法國早在50年代就有了等同於工會的藝術家之家,德國也在80年代有了藝術家保險,但在台灣從事各項創作的藝術家,不僅工作權益沒有保障,就連身分都難以 被社會理解、認同,藝術家認為,台灣雖然晚了10多年才認可藝術創作是一個正式的職項,並有工會的成立,但有起步,就不算晚。
台北市藝術家工會正式成立之後,只要加入工會的藝術家,都能享有勞保,及正式的工作者身分認同,此外,工會也將致力監督政府文化政策,以爭取更多的工作權益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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