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構「經歷」 加工「事實」 美國大賣偽自傳 - 香港文匯報
上午8:09 張貼者: John and Mary
文:吳大秀 [2008-11-28]
早前,有報道指花很多時間看電視的人,多數是「不快樂的人」。看到這樣的引言,可能會令部分讀者沒有追看內文的意慾,反問:「為什麼我們要把『快樂』這樣歸類?」
投入一個幻想空間,可讓人們享受到現實中沒有/不存在的存在感。相信,每個人內心對生活亦有不同程度的幻想/空想,而我們都希望自身的經歷會比別人精彩或更富故事性,以致某些普通人、創作人在不自覺間去建構、開拓出一種近乎「真實」的幻想,好讓不著地的思維可以有一個落腳的平台。
「創作」、「分享」當然可說是人們在沉悶生活裡的一個出口、一種救贖;但總會有人在創作的世界裡,虛構出一些過分完美的「真實」,更混合各種人們身邊的危機感、獵奇心態或其他去增益真實性,究竟在資訊發達的當下,「偽術」作品又在走什麼方向?答案就是要博讀者的同情了!
案例一:都是編輯的錯
將在香港舉行的法國電影節(12月2日至12月14日)會播映一齣名為《與狼共存》(Surviving With the Wolves)的電影:內容講述在1941年,一名猶太女孩Misha在納粹黨種族清洗的年代與親人分開後,如何與一群狼生活/共存並橫越比利時、德國、波蘭等地萬里尋親的感人故事。可是,早在本年年初、在電影剛推出後不久,這位居美的比利時籍女作家,卻自揭這自傳式原著小說《Misha:The Memoire of The Holocaust Years》(1997)原來全屬虛構!故事中主人翁/作者Misha的真名叫Monique de Wael(71歲),她向媒體承認,當年她的父母在布魯塞爾被抓後,其實她先跟著祖父生活,再被轉送到一位對她不好的叔叔那裡生活。
「沒錯,我虛構了一個『人生經歷』,虛構了一段與家人分離的體驗,但在我的思想內,有時真的分不出甚麼是真實?甚麼是虛構?這書所述的是我的故事,它雖然不是一個真確的故事,但仍是代表我的生存之道。我對所有有感被這書出賣的人致歉……」
然後,她還承認家人並非猶太裔而是比利時人,但的確在戰時遇害喪生。再者,故事中1941年Misha/Monique是8歲,但作者的出世紙卻顯示當時她只有4歲;還有,對作品內容真確性的質疑先源自比利時,然後一個非猶太的姓氏「de Wael」亦出現在謠言裡。Misha/Monique也沒有清心直說地承認全部責任,她堅持自己當時並不太願意出版這書,卻受到一位名為Jane Daniel的美國編輯游說作品才得以面世。
案例二:中產變毒犯
假若嫌納粹時期太久遠?那麼大家有興趣於近年冒起的所謂「misery memoirs」(悲慘回憶錄)書籍?早前在美國企鵝出版的分公司「Riverhead」亦同樣受到偽作的指謫:一本名為《愛.後果》(Love and Consequences)的書籍面世,內容講述一位現年33歲的單親媽媽鍾絲(Margaret B. Jones),自言童年在洛杉磯一個罪惡窟中渡過,到最終獲得大學畢業而成為中產階層人士的故事。
當初,Riverhead出版社當然對這作品力讚推崇,用以去迎合剛才所說的「回憶錄」市場需要,而這本《愛.後果》最特別之處是以第一身的狀態去描述有關洛城的罪案實錄,更何況作者是一位女性!
鍾絲「自稱」有一半白人、一半印第安血統,8歲的時候被性侵犯繼而(又是8歲,真是個神奇號碼)被一個有心的黑人家庭領養。可惜這個家與洛杉磯中南部當地一個販毒集團有直接關係,以致鍾絲直至上中學之前還是個負責運送的「半熟毒販」;直至後來在中學時她遇上一名好心教師,協助她並最終考進俄勒岡大學……
這個「故事」,吸引到紐約時報的著名書評主任角谷美智子(Michiko Kakutani)的注意,她表示:「鍾絲的作品,捕捉到身處極惡劣環境下,一個孩子如何在朋友及親友的援助下逆境求生……」但後來發現,這位自稱在槍林彈雨下長大的「鍾絲」原來名叫塞澤爾(Margaret Seltzer),來自一個富裕的家庭就讀當地私校,不但沒有成為童黨販毒,更並非自傳內所說的混血兒,而是白人一名!
「偽術」不過是創作
上述文壇「偽真實」事件兩樁,其實只屬冰山一角:作家費利(James Frey)在2003年推出過一本名為《A Million Little Pieces》的自傳,講述一名23歲既酗酒也有毒癮的年輕人的錯亂人生;這作品卻在2006年遭專門每天更新犯罪記錄的網頁「The Smoking Gun」踢爆為「作大」之後,之前還言之鑿鑿堅稱內容絕無花假的費利,也間接表示:「我從沒否認過這書的內容是經事實有所『整理』的……」出版社最終願意為所有買過書的人退款(卻只限在費利承認內容有問題前的人)。
還有曾替名導演Gus Van Sant作品《Elephant》(2003)撰寫原創劇本的作家拉萊爾(JT LeRoy),在1999年推出過一本名為《Sarah》的作品,內容講述一名男扮女裝雛妓的故事。原來拉萊爾她「本人」卻並非真正存在:她一直叫自己的小姨在公眾場合假扮自己出鏡,而拉萊爾的真實姓名是蘿拉.亞伯特(Laura Albert)。拉萊爾自言,只有以JT LeRoy的身份才能寫得出東西來;2007年,她被起訴以其虛構身份簽署法律文件之罪名。
自傳式以外的作大之王,就必然要提一下史提芬.格拉斯(Stephen Glass)。1995年大學畢業後隨即加入《新共和》(The New Republic)當編輯助理,之後旋即上位成為全職僱員,高峰時期替《滾石雜誌》、《George》、《Harper\'s》、《The New Yorker》等著名雜誌撰寫文章。由於他筆下的專題故事實在過分的戲劇性,除了能引來一大批讀者追隨外,也招來不少人們對其內容真實性的質疑。直至1998年一次在《新共和》刊登的文章〈駭客天國〉,就引爆了一連串對格拉斯文章「作大」的指謫:《福布斯》記者賓寧博(Adam Peneberg)對這故事內的15歲超級駭客被大企業僱為網絡保安總監的故事感到質疑,於是私底下進行了詳細的資料搜集,最後卻完全無法印證文章內容,遂向《新共和》/格拉斯提出質疑;及後揭發大部分他的作品也為虛構……
誰在騙誰?
Monique de Wael並不是猶太人、鍾絲是白人不是混血兒、費利所述的案件虛構有跡可尋、拉萊爾和格拉斯兩者也算是作者自身的扭曲……人們很容易質疑:為什麼出版社/雜誌社就連最簡單的背境調查也沒有進行?為什麼編輯看見一個白人也可相信她為混血兒?為什麼有真實案件作根本也沒有深究內裡的詳情有否捏造?為什麼出版社都可以接二連三地出版這類「偽術」作品?
但你有沒有想過,人若要建立出這個「虛構」的真實,是要花上很多氣力去投入,去幻化出完全新簇的一個人生、生活……假作真時,真假皆是假?「偽術」作品每每有很出色而讓人感到too good to be true–媒體每天都在找尋一個character、一種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事情。人生,是否真的太沉悶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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